一. 在学校党政领导下,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
二. 负责学校的治安管理,落实各项保卫、消防、安检和综治措施,维护校园环境,做好“四防”工作,确保学校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
三. 主动了解、分析危及学校稳定、安全的因素,主动向学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整治建议,制订预防措施。
四. 配合政教处,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每学年召开一次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国防教育报告会,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法制、安全教育。配合政教处做好学生军训工作。
五. 负责进入校内各类车辆的管理、校园摊点的清理和门前“三包”工作。
六. 积极协助公安部门处理校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负责调解校内发生的民事纠纷。
七. 负责与社会治安、保卫、消防等单位的联络工作。 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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