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过程管理,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各项工作计划的贯彻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每周一次的行政例会上,各部门都要对部门上一周的主要工作进行总结,对未能完成的工作要说明原因,对工作中的失误要总结经验教训。
二.每学期的期中、期末,各分管校长要对所分管部门的工作进行检查,并在党政联席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反馈检查结果,找出工作中的不足。
三.教务处在期中(末)考试前一周对教师的备课、课堂教学、学生作业、课外辅导、教科研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四.政教处在期中(末)考试前一周对班主任和班级常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记入班主任工作考核表。
五.教务处和校长室可随机抽查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及备课情况,抽查结果记入教务处检查记录。 六.检查结果的使用。检查结果作为学年度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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