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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十中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23-07-24作者:合肥十中点击: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关于进一步推进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合教秘【2013】37号)精神,加强学校与社区的联系,提高学校体育场地的资源共享率,推进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广泛开展,让广大人民群众能在校园内锻炼健身,充分发挥学校在社区大家庭中的成员作用。根据学校体育场馆维修施工现状,经学校研究决定,2023年暑期合肥十中将向附近居民有序开放学校田径场。为了加强体育场地开放工作的管理,确保开放工作规范、健康、有序推进,特制定本办法: 

一、开放时间:寒暑假 

由于我校为寄宿制管理学校,同时承办安徽省青少年航空学校,为了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管理秩序,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时间为寒暑假。


注:团体需提前预约并征得学校同意。 

二、开放场地:田径运动场

三、开放对象及出入校园办证须知

1、可申请办理体育锻炼证的对象:周边辖区内身体健康,无精神方面问题的居民和学生,以及周边单位的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

2、在提出办证前,需认真阅读学校有关体育设施向社区开放的有关制度,并承诺自觉遵守本校体育设施开放的各项管理制度。

3、办证人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申请体育锻炼证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学生证复印件,社区居民证明及一寸免冠照片2张。

4、申请者应到合肥十中保卫科填表登记(学校西门警务室),办理体育锻炼证件。

5、学校将对办理体育锻炼证人员进行信息录入,相关人员可以通过人脸识别系统进入校园。

四、管理规定 

1、对外开放期间,由学校门卫和值班老师对学校活动场地及有关设施负责全面管理。进入校园内锻炼的人员必须配合和服从学校的管理,自觉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活动和锻炼。

2、进入我校校园进行体育锻炼的人员,必须先由个人通过申请(社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社区证明),到我校保卫科办理进出校园手续。进入学校锻炼前应主动向门卫声明、登记、人脸识别后方可进校活动(十中在校学生刷校园卡)。未办理进出校园手续的锻炼人员,须要在门卫登记身份证件后方可进入。进校锻炼的人员必须从王岗路合肥十中西门进入校园。

3、进入我校校园进行体育锻炼的人员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定,自觉爱护学校设施和花草树木,不乱丢垃圾,确保场地整洁,文明言行。活动内容必须科学、健康,严禁练习各类违反治安管理的活动。

4、进入我校校园进行体育锻炼的人员,需加强安全意识,正确使用器械,不做危险动作。因个人问题引起的安全事故,责任自负。建议参加活动的人员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以减少事故损失。

5、不得骑车或开车进校园,校园内不准吸烟,进校衣着整洁,不穿拖鞋。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区。宠物不得入内。

6、学校2023年暑期开放的范围仅限于室外田径场。活动人员应自觉遵守规定,不得进入非活动区域区。对教学区内的教学用品,禁止随意使用和移动。活动人员禁止进入教室、学生生活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进校锻炼资格。

7、学校场地、设施主要为教学服务,为学校资产,请自觉维护,如有损坏,参照相关标准即时进行赔偿。如属故意损坏,除赔偿外还将报送公安部门追究责任,永久取消其入校活动资格。

8、学校场地开放面对的是大多数居民,如果有部分团体(人)需要利用学校室外场地进行比赛的,必须先征得学校同意。

9、活动中如果有违反学校相关规定并拒绝整改的,学校有权劝其离开校园。如果发生冲突,将报送公安部门处理,并取消相关人员永久进入学校活动资格。 

10、如学校有重大活动安排或对体育锻炼场地、设施进行保养维修,提前2天予以公示。 其他未尽事宜以学校规定为准。 



合肥市第十中学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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