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 德育在线 > 学生资助 > 合肥十中2022-2023学年度第一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实施方案

合肥十中2022-2023学年度第一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11-08作者:合肥十中点击:

为认真贯彻落实《合肥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教〔2010〕269号)精神,完善我校学生资助体系,切实解决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学生资助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姜际龙

副组长:  王  锋  顾从容

成  员: 汪逢春   孙永杰   张晓静   年吕恩以及各级部班主任

承办处室: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承办人:李红宇   石东明  

二、基本原则

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确定合理标准,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三、资助内容

建立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体,校内资助等为补充的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一)资助范围及对象

实施范围和对象是指具有普通高中正式学籍、当年就读我校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建档立卡及非建档立卡学生享受最高额度的资助。

(二)资助项目及标准

学校切实落实资助政策,设立困难学生资助、学生奖助金、设立勤工俭学岗位、特殊困难。在这些资助项目中,充分考虑因为家庭贫困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学生。

1、困难学生资助。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困难学生资助

(1)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2)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3)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4)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5)响应国家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农村家庭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且经济困难的;(6)有其他困难情形者。

资助标准:400元/学期

2、奖助金:对于各年级品学兼优和取得突出进步的学生设立奖学金。

(1)进步幅度较大且家庭经济困难的突出进步生可申请奖助金的标准:500元/学期

(2)年级中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奖助金的标准:500元/学期

3、勤工俭学

工作责任心强、积极、热心,并符合家庭经济困难的高一学生,申请参加学校设立的图书管理员岗位、心理咨询中心助理岗位的勤工俭学,适时监督,严格考核确定等级。

奖励标准: 500元/学期

4、特殊困难:各级部建档立卡及非建档立卡学生(农村低保、残疾学生、孤儿)

奖励标准: 900元/学期

四、工作程序

校内资助按照以下程序操作执行:

(一)学生申请或年级组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报“合肥十中2022-2023学年度第一学期校内资助申请表”。

年级部按照优秀学生和突出进步生的评定标准确定名单

(二)学校初审。各班以班级为单位,组成由班主任、班干部、学生代表(不少于班级人数的10%)参加的认定评议小组,受理学生申请,按照学生状况和在校表现情况,核定享受校内资助学生和奖学金名单。分班级为每个学生建立资助档案,并对学生提供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学校将“合肥第十中学学生享受校内资助公示表”在学校公示栏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在公示期间,应切实做好宣传、解释及质疑工作,认真做好群众和学生反映问题及处理意见的文字记录。经初审、公示无异议后,将经初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校内资助学生名单报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集中审核。

(三)校内资助经费的发放。

按市教育局学生事务管理中心的规定进行资助经费的发放,经市财政要求本学期校内资助款,将由校财务科直接将资助款打入学生银行卡或家长银行卡内。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建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专人专职负责本校普高学生资助资格初审、材料收集及上报等工作。

(二)加强政策宣传。学校积极广泛开展校内资助宣传工作,通过专栏、展板、校园广播、班主任会议、学生及家长会等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宣传资助政策、资助程序等,为政策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加强资金管理。学校强化资助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禁代签冒领,弄虚作假,严禁抵顶实物、扣减其他费用等。对休学、退学等受助学生,及时上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严肃工作纪律。

(1)学校对家庭困难学生予以资助,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申请人及各级工作人员必须以严谨的政治态度认真对待。严禁在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2)申请人必须真实反映家庭情况。对提供虚假证明骗取资助的,经查实除必须退赔还外,还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3)获得资助的贫困生,有生活奢侈现象,学习不努力或品行不端正,又屡教不改,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取消资助资格。

 

 

 合肥市第十中学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八日


×
工资查询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