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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第十中学食堂托管经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5-06-02作者:root点击:

    为做好学校后勤保障工作, 充分满足寄宿制师生的就餐需求,优化师生的就餐条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参照《安徽省高等院校餐饮行业准入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合肥市第十中学(以下简称合肥十中)就新校区食堂的托管经营对外公开招标,现将招标亊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合肥十中食堂托管经营
 
二、项目概况
    合肥十中创办于1957年,系安徽省省级示范高中,国家级绿色学校,自办学以来,始终坚持严、实、精、细的工作原则,高中教育在合肥教育中一直处于领先位置,近年来多次获全市高考综合评价一等奖。 2012年合肥市委市政府为充分发挥教育优质资源作用,扩大合肥十中办学规模,决定新建合肥十中。
    合肥十中新校区位于瑶海区龙岗综合开发区,长江东大街(东沿新安江路)以北,王岗路以东,襄河路以南,大众路以西,占地244亩,建筑面积17.5万平方米。新校区规划120个教学班,在校学生6000人,教职工达500人,是一所寄宿制全日制高中。2015年9月,合肥十中新校区即正式启用,招收高一学生1000人,全寄宿。
    新校区食堂共四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12082平方米,可容纳5000人就餐。第一、二、三层为学生食堂,第四层为教工食堂,均按照食堂相关标准设计建设,各功能用房齐全,食堂配套设施完善。上述食堂托管经营项目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一楼与四楼食堂的托管经营;
第二标段:二楼与三楼食堂的托管经营。
 
三、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允许投标方同时竞投二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四、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餐饮经营资质,从事餐饮行业经营五年以上。
3、近五年具有就餐人数10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经营业绩。
4、在餐饮服务行业口碑良好,近五年没有食品安全事故、欺诈等不良经营记录。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无欺诈和腐败行为。
 
五、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料
投标文件应当包括如下材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国家规定的从事餐饮业经营应当具备的资质证明。
(2)投标人企业简介,近五年从事餐饮业和承包经营学校食堂的相关业绩证明。
(3)投标人取得的荣誉证书。
(4)投标人对所投标标段食堂的经营计划。
(5)投标人接收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在内的中标人书面文件、电子文件的通讯地址、电子信箱地址及具体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传真号。
投标文件必须响应《合肥十中食堂餐饮服务采购基本情况及相关要求》。
     上述材料中证照类提供原件(当面查验后由投标人带回)、复印件及证件清单,所有投标文件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六、经营年限
   托管经营期限为一年(2015年8月10日至2016年8月9日)。
 
七、投标报名
    1、投标时间:2015年6月3 日起至2015年6月7日下午5时止,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再接收。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合肥十中工会办公室(办公楼105室)。
 
八、开标程序
    1、学校成立招标领导小组,实行三轮评判制。第一轮:材料审查,按1比6入围。(即招收两家餐饮企业留十二家)。第二轮:实地考察,按1比3入围。(即第二轮后留六家)。第三轮:领导小组评分,领导小组成员按《合肥十中食堂餐饮服务评分标准》赋分。根据评标分数由高到低排名顺序选择确定预中标人。
    2、预中标人确定后,公示三天,在接到中标通知5个工作日内与合肥十中订立书面食堂托管经营合同。无正当理由延时或拒不签订的视为自行放弃中标人资格。合肥十中有权按评分次序顺延。
 
九、负责本项目招标的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凌德保
电话:64459716、15855185638
 
特此公告。

合肥十中食堂餐饮托管服务采购基本情况及相关要求.doc

 

 

                                              合肥市第十中学

                                               二O一五年 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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